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
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地区 南方地区有降雨天气******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19-20日,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华北、东北地区及黄淮等地降温4~8℃,部分地区10~12℃,局地14℃;并伴有4~6级风,阵风7~8级。22-24日,将有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地区降温4~8℃,内蒙古中部、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温10~14℃,局地16℃以上。20-22日,我国南方地区将有一次降雨天气过程,西南地区东部、江淮等地有小到中雨。
昨日08时至今日06时,全国大部地区降水稀少,内蒙古东北部、黑龙江中西部、青海东南部、川西高原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小雪、局地中雪;重庆、四川中东部、云南东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小雨。另外,内蒙古中西部、甘肃中西部、新疆南部等地部分地区出现扬沙或浮尘。
冷空气影响中东部地区
19-20日,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华北、东北地区及黄淮等地降温4~8℃,部分地区10~12℃,局地14℃;并伴有4~6级风,阵风7~8级。21日清晨黑龙江北部日最低气温将接近或突破历史同期极值。
22-24日,还将有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大部地区降温4~8℃,内蒙古中部、东北地区中南部、江南东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温10~14℃,局地16℃以上。
南方地区有降雨天气
20-22日,我国南方地区将有一次降雨天气过程,西南地区东部、江淮、江汉、江南、华南等地有小到中雨;内蒙古中东部、东北地区大部、华北北部、黄淮北部、西北地区东南部、湖北西部、贵州北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夹雪。
未来三天具体预报
1月19日08时至20日08时,内蒙古中东部、东北地区大部、西藏北部和东部、川西高原北部、贵州西部和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雪或雨夹雪;西藏东南部、四川盆地北部和东南部、重庆中南部、贵州中部和西南部、云南中东部、海南岛北部和东部、台湾岛大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山西北部、河北北部、山东半岛等地部分地区有5~6级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大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巴士海峡、南海大部海域、北部湾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偏北或东北风(见图1)。
图1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19日08时-20日08时)1月20日08时至21日08时,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南部、吉林东部、新疆北部和南部、西藏北部、青海南部、西北地区东南部、江汉西部、四川盆地北部、重庆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雪(10~15毫米);湖北南部、湖南中北部、四川盆地东部、重庆西部、贵州大部、云南中东部、海南岛中东部、台湾岛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黑龙江西北部、吉林东部、辽东半岛、新疆北疆北部、甘肃河西、湖北南部、浙江中部、四川盆地东北部、广东西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黄海海域、台湾海峡、巴士海峡、南海东北部海域将有6~7级风、阵风8-9级(见图2)。
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20日08时-21日08时)1月21日08时至22日08时,内蒙古东南部、东北地区大部、新疆南疆盆地和北部、西藏北部和东南部、西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北部、江汉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小到中雪或雨夹雪,其中,西藏东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雪(5~8毫米);黄淮西部、江淮、江汉、江南、西南地区东部、华南、台湾岛等地部分地区有小雨,其中,江苏中部等地部分地区有中雨。辽东半岛、甘肃河西、浙江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5~7级风。渤海海域、东海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南海大部海域将有5~7级风、阵风8级(见图3)。
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1月21日08时-22日08时)(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