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路前行,感谢有你!回眸2022“光明网安”这一年******
铜壶刻漏,时光流转。即将过去的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持续推进,网信事业不断迈向新的台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在过去一年里,光明网作为一家思想理论文化领域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持续关注互联网及网络安全领域,不仅开设了“网络安全频道”,还积极联动业界、加强沟通,发挥网络媒体优势推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发起并主承办了多项品牌活动、重点项目,与大家携手共建“知识分子网上精神家园”。
在2022年倒计时之际我们回眸过去一年,盘点2022“光明网安”这一年。2023年即将到来,如果您对网络安全频道未来发展规划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告诉我们;有哪些创新发展方向思路,也请多多指教。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将在您的支持与关注下,不断演绎新的精彩。
1、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上线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推动光明网在网信领域宣传报道工作出新出彩,发挥网络媒体优势推进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光明网于2022年1月28日上线了网络安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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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宗旨,下设要闻、物联网、数据安全、云安全、隐私保护、技术前沿、安全科普、对话访谈、评论观察等节点板块,依托光明网在网信领域积累沉淀形成的内容优势与前沿视角,为网络安全行业产业政策、前沿技术动态的宣传引导构筑新媒体平台。
2、网络安全科普工作站
为加强网络安全领域科普工作,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在2022年1月24日至25日举行的网络空间威胁对抗与防御技术研讨会暨第九届安天网络安全冬训营期间,光明网联合网信领域头部企业安天科技启动网络安全科普工作站,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携手打造网民获取网络安全知识的新平台。
启动仪式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联盟理事长、安天集团创始人肖新光(左一),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左二)为网络安全科普工作站揭牌
在过去一年里,网络安全科普工作站聚焦SDK乱象、网络病毒等话题,推出20余组长图、动画等新媒体科普产品;针对安天移动《安全发布的移动互联网风险应用白皮书》,推出“万万没想到!App花样套路大解密”系列,深度解读行业乱象和应对之法,在业界引发热烈反响。
3、网络安全科普专区——“网络安全e点通”专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光明日报创刊70周年贺信中的指示精神,彰显网络媒体在新媒体时代社会责任,推动网络安全领域科普工作长效深化,2022年上半年,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特别开设“网络安全e点通”品牌科普专栏。选题内容更加注重知识性、教育性,集纳相关文图、视频、长图、动画等科普类新媒体作品。在过去一年里,网络安全频道与360集团、安天科技、安恒信息、知道创宇、亚信安全、微步在线、华云安等十余家网信企业联动,围绕行业及社会热点话题推出系列动漫、动画、长图等新媒体科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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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新媒体产品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光明网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山东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等机构,聚焦行业热点话题,做好新媒体端网络安全科普,联合推出系列动画、视频、海报等新媒体产品。
5、《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线上座谈会
2017年6月1日,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在这部法律实施五周年之际,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光明网等共同举办的《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于2022年5月31日在线上举行。期间,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长王秀军,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等多位院士专家学者以及一线从业者,深入剖析了新发展阶段网络空间发展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探讨了数字化转型中推进网络空间安全法治化,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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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年来”主题征稿活动
为充分展现《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年来网络安全领域发展成果,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言发声,光明网联合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自2022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开展“《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年来”征稿活动,面向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网信企业及广大网民征集优秀作品。期间,多位专家学者、一线从业人员以及全国各地网信部门积极踊跃投稿,稿件类型涉及热点观察、经验梳理、基层实践等多个方面,共计100余篇,部分优秀作品在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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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光明网、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于2022年6月1日在线上举行。来自行业协会、各大高校、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代表百余人参会。期间,与会嘉宾讨论了主办单位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倡议(征求意见稿)》。与会嘉宾表示,要加强法律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相关平台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综合施治,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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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2人工智能为儿童典型案例展播
以“踔厉奋发谱新篇 E路护苗向未来”为主题的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于2022年6月20日在北京举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井顿泉,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等出席。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共青团中央宣传部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办公室主办,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委会承办,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光明网等联合协办。
研讨会期间,由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传媒大学、光明网共同启动“2022·人工智能为儿童典型案例展播”专题活动,旨在通过入选典型案例宣传,展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助力儿童成长的创新经验和优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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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
2022年7月2日,以“构建安全可信的数字世界”为主题的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成功举办。本届大会在杭州、北京同步召开,设置开幕式及全体大会、两场主论坛、八场平行论坛以及两场网络安全展。自2012年以来,西湖论剑始终以全球之视野,观时代之发展,为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发声。历经十年,西湖论剑已成为中国网络安全领域的金名片。光明网作为本届大会战略媒体支持单位,为大会做好多方位、各角度、全媒体的配套宣传方案,大会前后共计输出页面专题、文图稿件、视频专访、动画长图、观点海报等100余篇/组,并在微博、抖音等移动端开设话题,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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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网络安全趋势论坛
在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期间,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主办,《中国网信》杂志、安恒信息、光明网承办,北京邮电大学、海南大学、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协办的“网络安全趋势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以“网络安全未来之路”为主题,旨在共同探讨网安发展趋势,提升全民网安意识和防护技能,携手构建未来安全可信的网络世界。期间,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夏学平,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所长张尼等来自高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的代表,交流探讨网络安全领域新热点、新技术和新挑战;在圆桌论坛环节,专家学者围绕“探索2050,未来数字世界安全对话”主题展开分享。
11、网络安全未来十大趋势展望征集推选
过去的十年,是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奔涌的十年,也是深刻把握信息化发展大势、积极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十年。立足过去十年网络安全领域辉煌成就及当前网络安全发展新趋势,为携手应对网络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6月7日至6月30日,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所指导,《中国网信》杂志融媒体中心、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主办,安恒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的“网络安全未来十大趋势展望”征集推选活动举行。
活动通过定向邀请网络安全学院、研究机构、网信企业以及公开申报等渠道广泛征集,并结合网民线上投票、专家意见最终形成十大趋势展望,为行业创新发展及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提供前瞻视角及借鉴参考。征集推选成果在“2022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期间重磅发布,并在《中国网信》杂志微信公众号、“西湖论剑网络安全大会”官网、光明网发布相关解读。
“网络安全未来十大趋势展望”征集推选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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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数字安全元宇宙公益展
汹涌澎湃的数字化浪潮不断为全球发展带来深层的洗礼与革新,开创了全新的数字文明。然而,数字化也让新的安全威胁相伴而生。由于乡镇与城市在基础设施、产业形态等方面的建设水平尚存差距,造成了其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更加巨大。在互联网安全大会(简称“ISC”)十周年之际,大会组委会联合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于2022年7月28日重磅开启首个数字安全元宇宙公益展。
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数字安全峰会暨第十届互联网安全大会由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组委会主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360 集团等单位共同承办。本次公益展是ISC期间重要活动,通过让留守儿童与白帽黑客共绘的形式,全面呈现出数字安全的十年演变历程,也在数字孪生技术的加码下打造出更具真实性、交互性、代入感的元宇宙观展体验,让更多人看到潜藏在数字化生活之中的安全威胁,助力弥合城乡数字安全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鸿沟。
13、数字安全建设关键词推选
伴随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深化,逐渐塑造形成了新的文明形态——数字文明。同时,高度的数字化也衍生出了新的威胁,让安全风险不断加剧。在互联网安全大会(简称“ISC”)十周年之际,ISC组委会携手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特邀9位安全领域权威专家,分别从战略、技术、行业、产业、生态、创新、市场、产品、定位等维度,提炼总结出针对数字安全建设的9大关键词——体系作战、看见威胁、互联互通、有法可依、扶助中小微、创新求变、战场“炬目”、千亿蓝海、数字化基座,为数字安全的未来发展作出有力注解,进一步助力中国数字化发展之路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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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数字安全新视界专栏
当前,数字经济呈现网络化、融合化、共享化、智能化、全球化的同时,其安全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安全风险已遍布关键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个场景,网络安全逐渐“升级”为数字安全。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特别开设"数字安全新视界"品牌专栏,旨在联动业界机构、头部企业、行业精英,携手聚焦数字安全新趋势、新挑战,探寻如何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下统筹数字经济发展与安全,共同推进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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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专题分享会
近年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持续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不断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实施意义重大。2022年8月,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六方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推进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专题分享会在京举行。来自各界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为推进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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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探秘安全之“XIN”》——走进网络安全实验室新媒体科普特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提升公众网络安全意识,2022年8月,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信息安全研究》杂志社联合推出《探秘安全之“XIN”》——走进网络安全实验室新媒体科普特辑,通过视频拍摄、移动直播、Plog图集等形式,以新媒体传播视角探秘鲜为大众知晓的网络安全实验室。
《探秘安全之“XIN”》系列节目以“探秘式”手法,生动有趣的科普语言,将晦涩的概念通俗化,将抽象的话题具象化,轻松活泼地展现国内安全实验室的网络攻防演练、毫秒级识破假人脸、远程破解网络诈骗、无人驾驶远程控车等场景背后的故事。节目推出以来,新华三攻防实验室、绿盟科技研究院等两家“实验室”已完成拍摄播出,并与多家实验室达成意向。2023年,该节目将作为网络安全频道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扫描识别二维码,回顾往期节目——《【探秘安全之“XIN”(一)——走进新华三攻防实验室】他们是逆行者,也是溯源师!走近这群“网络安全大白”》
扫描识别二维码,回顾往期节目——《【探秘安全之“XIN”(二)——绿盟科技研究院】八星汇聚、各显其能,这个安全矩阵不一般》
17、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科普产品
2022年9月5日至11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的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统一开展,开幕式、博览会、分论坛等重要活动在安徽合肥举行。期间,光明网联合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推出系列会议长图、体验视频等新媒体产品;联合360集团、安恒信息、华云安等网信企业推出系列新媒体动画。
18、数据安全共同体计划
近年来,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联系不断紧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60余家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发起“数据安全共同体计划”,旨在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实施,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领域的技术推广和产业创新。2022年下半年,中国信通院与光明网联合开设专题页面,集纳、汇总、展示“数据安全共同体计划”精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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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网络安全战略、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风险防范等能力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等基础更加坚实。为充分聚焦网信发展重要成果,展现网络强国战略发展成就,自2022年下半年起,光明网特别推出“网络强国这十年”品牌栏目。
该专栏以人物专访为主,邀请政产学研各领域代表做客访谈。截止目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安恒信息董事长范渊;安天科技集团执行总裁潘宣辰;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知道创宇CTO&COO杨冀龙;绿盟科技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王延华;微步在线创始人、CEO薛锋;志翔科技总裁蒋天仪;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劲松;卡巴斯基大中华区总经理郑启良等业界精英相继做客该栏目,在回顾往昔、立足当下的同时,展望趋势、畅想未来发展。2023年,在“网络强国·这十年”专栏基础上,将升级为“网络强国·筑梦新篇”专栏,持续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下网络强国建设,以及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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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宁 李政葳
撰文:刘昊 王一涵
视频:刘昊
设计:杜丹
出品: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张小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城市风险的本质特征为“超辖区化”。城市风险并不总是内嵌于城市行政单元,它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并不局限在固定区域,还可能超越特定的行政边界,向其他城市溢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密集的城市人流中,病原体迅速传播会加剧风险蔓延和扩散的可能性。各类自然灾害潜藏着次生性灾害威胁,容易触发更大范围的灾情,如暴雨灾害,一旦上游河流决堤,很容易引起中下游城市的洪灾。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虽发生地点和影响范围相对集中,但不妥善的处理同样也可能对其他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城市发展中涌现的新兴风险,特别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具有很强的复合性、联动性和叠加性,更可能产生超越空间范围的颠覆性影响。
我国城市风险防控模式具有典型的“辖区性”特征。我国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应对城市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基本法和单行法都强调了突发事件的本地负责、本地化解特征。
在面对“超辖区化”的城市风险挑战时,“辖区化”的属地管理防控模式难免会陷入失灵困境。一方面,它固化地引导行政人员遵循应急管理的属地思维,忽略了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权责配置与相互协作。当出现跨域风险和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会在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驱动下“自扫门前雪”,片面强调本地的风险处置责任,忽视甚至搁置“共同责任区”风险问题,继而可能导致跨域风险问题的防控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状态,并最终延误风险的最佳处置时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源与能力难以适应跨域风险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与属地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信息收集、报送程序以及资源调集、分配机制。当风险出现后,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固定规范的流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而城市跨域风险超越了单一行政区域范围,发展演变趋势不确定,表现形态多变复杂,更重要的是,它突破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治理权限,涉及到不同应急力量的博弈与权衡,仅仅依靠某一城市的属地管理模式显然很难产生成效。
基于此,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极为必要。跨域,顾名思义是跨越地域界限。由于地域具有明确的区划边界性,因此,跨域实际指向的是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而行政区划又有各自的法定治理权限,这意味着跨域更深层的是对单一治理权的突破。当风险的潜在致灾因子、可能承灾对象超出了城市的行政区划,城市跨域风险就产生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有三种典型情境:一是潜在致灾因子超出特定行政区划范围,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城市辖区,如河流水位暴涨会波及流经的中下游城市。二是潜在致灾因子发生在某一城市范围内,而可能的承灾对象分布广泛,如火山喷发后的火山灰顺着风向飘至其他城市。三是潜在致灾因子与可能承灾对象分别分布在不同城市区划。这三种情况都超出了单个城市的治理权限和治理能力,需要采取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的重要类别和突破。协同治理是对原有治理范式的超越和发展,它强调在尽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同时,通过协力合作、共同行动的方式,最大可能地维护整体利益。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同城市主体代表着多元利益,它们需要通过博弈协商、相互协作的方式,化解区域风险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是在一般性跨域风险治理的基础上,对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更高层次追求。根据现有跨域治理模式分类,结合跨域风险治理的现实情况,可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划分出两种类型:上级政府主导型和平行区域自发型。第一种类型强调中央政府或者共同上级政府的权威性,他们是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发起方,掌握着治理过程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第二种类型则出于城市主体的自发性,不同城市特别是毗邻城市,出于各自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利益需求而主动形成的治理模式。结合实践看,平行区域自发型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运用更为广泛。总之,突破地理空间整合应急力量进行合作应对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建构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核心是通过总体顶层设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体制。它囊括了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布局,同时还包括各城市共同体基于区域实践构建的治理体制、组织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配置和责任关系。它深刻体现了在服从中央政府关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最高指挥、协调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跨域城市共同体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的模式特征。
第一,完善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我国城市种类繁多,行政结构复杂。从城市规模看,包括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从行政结构看,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政治话语权上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依靠自组织、自我协调的方式,可能会陷入组织无序、协调不通、效率低下的困境。因此,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布局、设定规范就极为重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并积极推进城市跨域协同治理,打造了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为城市群地方政府进行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示范。中央政府在强调区域合作、融合互动、资源共通、服务共享等区域发展的同时,还兼顾了风险、灾害、危机的安全统筹。
第二,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厘清了应急管理实践中的政府上下级关系,为风险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然而,现有的治理体制高度聚焦特定行政区划内的突发事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跨域风险这一重要类别。基于此,有必要建立面向跨域风险的新体制,以进一步规范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不同城市领导权、指挥权的配置问题。具体地,应形成“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综合协调是指不同城市政府应急领导力量组成的综合性协调机构享有跨域风险治理的协调权,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的职能,发挥跨域风险治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协同共治是指风险的发生地城市、波及地城市政府协同参与、共同治理跨域风险问题,以谈判、商议的方式达成跨域风险治理的最优行动方案。属地管理是在坚持综合性协调机构协调作用和跨域治理共同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延续片区责任制,辖区政府仍然是本区划范围内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先响应人,负责向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其他城市传输信息,在配合跨域治理共同体风险处置方针的同时,负责应急处置本区域的风险事项。
第三,设立“综合性协调机构”为主导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力量。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的设计,既要兼顾中央政府在工作协调方面的权威性优势,还要尊重跨域城市政府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并妥善适应多元风险类别的外部情境。基于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要特别注重三项内容:一是构建中央层面的跨域风险协调办公室,规划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由相关部门参与到城市跨域的机构体系中。二是设立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毗邻城市要主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各地政府、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组建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将其作为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常设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的核心作用,保障跨域风险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例如,2012年,为了应对突发性跨界水污染事故,长三角二省一市成立应急联合委员会、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制定跨域治污的行动方案并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工作。三是设立具体风险导向的跨域协同治理办公室。在综合性协调机构内,下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主要类别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办公室,专门对接各自领域的日常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专业性。
第四,理顺各类机构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职能配置。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过程中,综合协调工作普遍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催生了城市政府差别化的风险回应态度。风险是一种未然状态,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城市管理者,往往会选择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回应跨域风险事项和合作治理活动,这可能会影响到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活动的实际进展和整体成效。二是城市主体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治理权和多样的利益需求,跨域合作需要统筹的因素多,协调的难度也更大。为了克服双重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协同组织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此,特别需要赋予综合性协调机构以必要的实质性权力,发挥该机构的权威作用,确立该机构的跨域风险常态化预防与治理职责:负责起草跨域风险治理协议,编制风险防控预案,研究制定风险协作的重要政策、年度计划与合作事项,并负责组织召开跨域协调会议。同时,还要明确该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风险沟通各环节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调度职能。当出现重特大跨域风险,超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应对处置范围和能力时,中央相关机构应及时干预,对风险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第五,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责任框架。清晰的权力责任体系是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跨域协同风险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不明晰,“谁主责、谁担责”的问题有时处于模糊状态。责任关系不明晰,即便促成了跨域协同治理活动,城市主体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很容易在风险的治理参与、评估沟通、响应处置过程中产生侥幸、懈怠心理。对于愿意承担责任积极作为的主体而言,也难免会存在定位不明、把握不清的困惑。因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应当妥善配置权责关系,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责任框架。一要建立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责任体系,建立跨域风险治理的责任清单,明晰各主体单位在跨域合作、联合治理中的权责范围,实现重大跨域风险治理发生地牵头、波及地配合的组织模式。例如,《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将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列为五大工作内容之一,指出要“以区域应急联动综合预案为指导,研究确定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工作责任,联合编制区域协同应急责任清单”。二是明确城市主体在跨域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定法律或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和虚报风险信息,以及不积极参与跨域联合协作,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配合等行为,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顶层设计和模式体制,需要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设计来保障落实。当出现跨域风险时,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城市能够担负起单独应对风险的防控责任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各种制度或非制度性约束,鼓励各城市采取联合行动,维持稳定、持续和正式的合作关系。这需要重点处理好城市间三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不同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主政官员治理理念上存在着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参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目标偏好可能会不太一致,对跨域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存在着差别化的需求。相比于风险波及地城市,风险发生地往往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而目标的不同又会带来城市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因此,需要对主体目标进行调和,尽可能达成趋同状态,兼顾各城市切实需求的同时,保证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过程协同。风险治理一头连接着常态,一头连接着应急态。因此,风险治理除了要衔接好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指挥、跨域救援等全流程防控和资源供应、信息沟通等全方位保障的协同外,还要妥善处理常态与风险态转换时的协同关系。一方面,保证日常演练、风险监测、预防与风险识别、处置的高效衔接,确保跨域风险出现后,城市政府能第一时间从常态管理转换到风险处置状态,迅速调配资源进行响应。另一方面,还需关注风险应对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做好跨域应急管理的准备,以在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灾害后有充分的动员力、处置力。三是资源协同。主要是推进不同城市间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协同,保证跨域资源供应体系完整、规范,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调配。
具体来说,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包括沟通机制、评估机制、利益机制、信任机制等方面。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以及风险监控这四个步骤中,自始至终都需要进行风险沟通。只有将风险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来源、范围、特性、演变趋势等,传达给相关的人,包括导致风险的人、面临风险的人、需要进行风险治理的人,风险治理活动才有价值可言。跨域风险波及面广,涉及因素复杂,加上不同城市间的地理区位阻隔,信息的分布极为分散,各城市主体往往只掌握着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状况,对整体风险情况缺乏判断,这会很大程度上限制风险治理后续活动的开展。因此,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常态化沟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手段,搭建现代化跨域风险信息平台,实时监测、追踪并实时共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传统风险和新兴技术风险领域的风险源信息,保证跨域治理共同体能够在完整的信息链条下对风险的整体态势和演变情况进行科学的研判、评估,并提醒可能涉及的毗邻城市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完善风险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风险是突发事件的萌芽状态,风险治理是应急管理活动的起点。各城市的跨域风险治理活动,除了做好一般性的风险处置活动,还要共同应对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突发事件甚至跨域危机后的管理活动。因此,城市之间还需要就应急基础信息达成充分沟通,如及时共享城市人口总量与空间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规模、应急技术配备等情况,以便充分识别各城市的资源储备情况,明晰区域整体的应急储备短板,以更好地进行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
其次,构建合理的评估机制。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时间周期上的持续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一次风险治理活动就能终结的。因此,及时地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改进问题,为之后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积累有益经验就极为重要。这需要依托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过程中的表现、治理绩效等进行评估。在评估主体上,需要综合性协调机构、跨域城市共同体、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形成以学术机构、专业团队等第三方机构阶段性评估为主,综合性协调机构与跨域城市共同体定期自评为辅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内容上,一是针对风险治理活动的评估。还原风险治理情境,就应急预案、治理协议的有效程度,风险预防、评估、处置工作的及时程度,资源准备、信息交流的充分程度,风险应对效率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评估和改正,更新和完善风险治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推动城市风险治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二是面向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评估。确定综合性协调机构在跨域风险治理中领导、指挥、协调行为的有效性情况,掌握不同城市在风险协同治理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情况,了解各城市主体参与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成本投入、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要实施明确的奖惩结合方式,加大有效经验推广力度。
再次,建立清晰的利益机制。对于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不同城市政府主体而言,首先需要调和、平衡的就是政府利益关系。建立利益机制是保障参与主体充分享受利益,实现利益分配最优化的重要渠道,它包括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两个部分。其中,利益共享是跨域风险治理的前提,有效的利益共享有利于维系跨域风险治理活动的稳定性、持续性。但现实中,不同城市政府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收益是不均等的。当跨域风险被成功化解,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风险转变为突发事件后的社会经济损失,这一潜在收益对风险发生城市体现的尤为直接和明显。而对于风险波及地城市而言,不仅获利十分受限,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成本投入损耗问题,这种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失衡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利益补偿机制旨在化解这一问题,它通过调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跨域协同治理维系长远发展。然而,具体到城市跨域风险治理领域,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尚未成型。未来可尝试结合区域间共补和第三方激励两种渠道,丰富专项基金、资金补偿、专业人才培训、应急平台搭建等补偿方式,鼓励跨域城市共同体就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的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构建稳定的信任机制。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各城市主体拥有平等且独立的治理权,缺乏来自治理体系和整体性治理理念对跨域协同的制度硬约束。基于此,寻求一种有效的、促进合作的软约束显得极为重要。信任机制是软约束体系的重要内容。信任的本质是承诺被兑现的程度,高水平的信任不仅能促进合作的生成,同时还能保持合作的灵活性与持续性,并降低合作成本。维系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达成城市区域内外安全合作的必要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跨域城市共同体自身的政府信誉,结成地区性信任联盟。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难题,这增加了它们资源投入的风险以及跨域合作的监督成本。通过鼓励政府主动守信,并在跨域合作中结成信任联盟的方式,塑造城市良好的信誉形象,营造跨域间的互信文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信任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纵向上强化综合性协调机构对跨域城市共同体守信情况的监督,横向上实现各城市主体相互之间的联合监督。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政府违约失信的成本和代价,以帮助增强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共同体的守信意识和信念,促进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