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辞旧岁 玉兔迎新春!“2023欢乐春节”在瑞典开启******
中新网1月17日电 1月14日,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张灯结彩、宾客盈门,“2023欢乐春节”活动于此拉开帷幕。中国驻瑞大使崔爱民和夫人李丽红,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Nina Balabina),瑞文化艺术界、教育界人士以及在瑞华侨华人约150人出席活动。
舞狮伴着喜庆的锣鼓在文化中心大门外欢迎来宾,“2023欢乐春节”活动在《欢喜迎新春 亮丽内蒙古》短片中拉开帷幕。崔爱民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欢乐春节”连续20年在瑞典举办。20年来,中瑞两国人民在这里相遇相知,两国文化在这里互鉴互赏,充分体现了中瑞文化都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崔爱民介绍,中国春节文化的本质是“天人合一”,体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所以,在国际交往上,中国主张世界各国应尊重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瑞典莉拉音乐学院创始人妮娜·芭拉比娜表示音乐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它直击心灵,没有国界。多年来,莉拉音乐学院与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有着传统友谊。她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次带领学生访问中国,与中国艺术家和艺术教育界人士开展广泛交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驻瑞典使馆文化参赞兼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陈晓在致辞中说,今天与各位嘉宾共庆第20届“欢乐春节”,是一件逢十成双的喜事,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吉祥如意。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成立于2016年,在过去的4年中已举办了近200场线上线下文化活动。中瑞两国文化在这里交流互鉴、美美与共。感谢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多年来对文化中心的大力支持。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随后崔爱民向莉拉音乐学院赠送了来自潍坊的串式老虎风筝。妮娜·芭拉比娜表示将把它陈列在学校博物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这件来自中国的艺术品。
一场融合中瑞文化元素、中西合璧的精彩文艺演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中瑞两国艺术家的歌声或高亢嘹亮,或悠扬婉转,唱响了对春天的期盼;东西方乐器交响共鸣,饱含着对新年的美好祝福。现场嘉宾沉浸在优美的旋律中,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文艺演出后,意犹未尽的嘉宾继续观赏了《欢乐春节在内蒙》图片展。一幅幅精美的图片将人们带到地域辽阔、民风豪爽的内蒙古。这里的林海雪原让同为雪国的瑞典来宾感到亲切,而沙漠雪景、游牧渔猎、奶酒烧麦又让他们感到新奇,激发了他们极大的兴趣。
图片来源: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开幕式上,中国文化中心为嘉宾们准备了甘甜酥脆、满口留香的中式点心,为到场的贵宾和小朋友们赠送了欢春吉祥物小兔子,让来宾们带走了欢春T恤衫,令整场活动喜气洋洋,欢声笑语不断。
继开幕式之后,斯德哥尔摩中国文化中心将在中心各媒体平台继续推出《传承经典·新疆非遗》《中国味道 宁夏之旅》《安逸四川过大年》系列短视频、《秦时明月汉时关》丝绸之路图片展、《舞动丝路·陇上风华》云展播等精彩内容。“2023欢乐春节”活动将持续到二月五日元宵节。(完)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