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法国发行由知名法籍华裔画家陈江洪设计的兔年生肖邮票,受到各界关注,很多民众在首发日当天在巴黎排队购买这套法国生肖邮票。中国驻法国大使卢沙野和法国邮政总裁菲利普·瓦尔出席邮票发行仪式,就法国兔年生肖邮票的成功设计和发行向陈江洪表示祝贺。法国生肖邮票缘何受到如此高的关注?法国邮票如何体现中国传统生肖艺术?近日,陈江洪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
法国邮政在巴黎举行兔年生肖邮票发行仪式,迎接中国农历新年。陈江洪为现场的法国民众签名留念。李洋 摄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请您谈谈法国兔年生肖邮票的设计思路。您设计兔年邮票用了多长时间?它与您设计的其他年份生肖邮票相比有何新特点?
陈江洪:法国兔年生肖邮票,对我本人来说有特殊意义,因为兔年是我的本命年,所以我对兔年邮票情有独钟。2022年夏天,我就开始构思兔年生肖邮票,想更好地表现十二生肖中兔子的特有属性,如温顺善良、聪明智慧、生机勃勃等。我设计这套兔年邮票大约用了两三个月时间。
我从2019年开始为法国邮政设计生肖邮票,争取每年的生肖邮票都能体现一个concept(概念)。由于每年的法国生肖邮票版式是固定的,都采用两枚邮票和两枚竖版小全张的形式,所以从艺术整体性来讲需要统一的风格。我一般采用中国传统国画的技法,但仍然希望每年的生肖邮票有不同的设计变化,从邮票用色到画面情节能体现不同的故事性和趣味性。
陈江洪在兔年生肖邮票发行仪式上展示邮票设计原图稿。李洋 摄具体到兔年生肖邮票,两枚邮票小全张边纸上的兔子互相遥望,设计对称;其中1.16欧元邮票适用于法国邮资,1.85欧元邮票适用于国际邮资,方便使用者寄信到世界不同地方。我用玉兰花作为邮票小全张的背景,象征春节节庆的吉祥美好。值得一提的是,我还设计了法国兔年生肖邮票的官方出世纸,上面除了印有邮票印样和技术资料,背景中还设计了嫦娥与玉兔,从而更直观地体现兔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形象。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庆节日,我每年设计生肖邮票都很细致用心,希望自己的作品能给大家带来对春节节庆幸福平安的向往。
陈江洪展示兔年生肖邮票。李洋 摄中新社记者:能否向大家介绍一下法国生肖邮票的印制过程?生肖邮票是否能融入法国邮票的总体设计风格?
陈江洪:我不仅设计生肖邮票,也协助监督邮票的印制过程。法国邮政的邮票印制严谨认真,包括邮票的打孔、套色印刷等技术流程都比较严格。印刷前,我要将邮票印样与我设计的原版图稿核对,查看邮票的工艺水平,如套色印制是否准确等。我绘制的生肖邮票原图稿非常细腻,层次感很强。而印刷出来的最终邮票成品距离原图稿多少有一些不同,但整体仍是过关的。兔年生肖邮票中我设计了金黄色月亮背景,原本希望能使用金粉印制,以便更好体现月亮的质感,但因印刷工艺太复杂而不得不作罢。2024年将迎来龙年,届时法国举办巴黎奥运会,我期待能设计和印制出不同凡响的法国龙年生肖邮票。
2024年巴黎奥运会官方特许商品旗舰店外景。李洋 摄我在法国生活很多年,法国文化自然会成为我的邮票设计元素,让生肖邮票融入一些法国艺术风格,展现一些“中西合璧”的艺术特色。例如此次兔年生肖邮票的设计,我受法式甜点拉杜丽(Ladurée)启发,使用了该甜点的颜色。相信法国民众能接受和喜爱我设计的生肖邮票。法国邮政对生肖邮票的设计也给予积极评价,基本上会采纳我就生肖邮票设计和印制提出的各种建议,希望我能够自由发挥,努力配合我的艺术创作。
中新社记者:在您看来,法国发行生肖邮票对中法文化交流有何种意义?
陈江洪:文化和艺术没有国界,人类情感都是相通的。中国生肖艺术与法国邮票相结合,无疑有助于中法文化交流。在我看来,法国邮政方面很重视对中国文化的推广,而农历新年生肖艺术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法国邮政希望通过生肖邮票让法国民众增进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了解,近年来也都举行生肖邮票发行仪式。前两年虽然有疫情,但法国民众参与生肖邮票发行活动仍然很踊跃。现在前来参加发行活动的人更多了,这肯定将进一步增进中法两国之间民心相通。
法国的中文爱好者在“2022巴黎•国际中文日”活动现场用中文表演中国传统曲艺节目。李洋 摄中新社记者:法国邮政应该希望您设计完整的十二生肖邮票,您是否已对未来几套邮票设计有了初步的艺术构思?是否计划对十二生肖邮票有完整统一的设计风格?
陈江洪:法国邮政方面确实有此希望。我当然也希望能设计出完整的十二生肖邮票,而且在设计中考虑到完整性,每套邮票都能体现相应生肖的特色。从邮票观赏和收藏角度来讲,这十二套邮票需要有完整统一的设计风格,以便形成一个完整的“系列”,例如每年的生肖邮票都会印有中文的“中国新年”和对应属相的中文。
陈江洪展示虎年生肖邮票。李洋 摄我设计的第一套法国生肖邮票是2019年的猪年邮票,当时没有参与这套邮票的版式设计,因此这套邮票与我设计的其他年份邮票在版式上有所差别,猪年邮票上印制的中文“中国新年”字样没有使用红色春联的设计,而其他年份生肖邮票全都使用了红色春联的设计。红色春联具有浓郁的春节节庆氛围,能更好体现生肖邮票的主题。我可能会再重新设计一套猪年邮票,将红色春联背景设计加入,这样整个生肖邮票的风格就统一了。猪年在十二生肖中排在最末尾,猪年邮票恰好也应是十二生肖邮票的最后一套。
由陈江洪设计的部分法国生肖邮票小全张。李洋 摄中新社记者:我注意到您对家乡天津有特别的感情,这种对故土眷恋的情怀是否也融入到您的邮票设计中?除了邮票设计,您还有哪些设计计划,继续推进中法文化交流互鉴?
陈江洪:天津是我的出生地,我很怀念。每年设计生肖邮票时,我都会想起小时候在天津过年的情景:鞭炮齐鸣,满街春联,喜气洋洋,一派温馨热闹的景象;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做一桌好吃的饭菜。那时候每过一年,就非常期盼着春节这一天早点到来。
在我设计生肖邮票的时候,仿佛儿时记忆中的那些生肖故事又都回到眼前。我的生肖邮票设计采用了半写意半工笔的国画技法,天津充满年味的杨柳青年画对我的绘画风格也是有影响的。
市民参观“杨柳青青话年画”展。张云 摄近年我一直在法国做艺术展览,也制作各种图画绘本,其中一些也已在中国国内出版。我还在尝试不同的艺术形式,如参与根据我的绘本改编的舞台剧,在剧中现场作画,借此表现我的童年故事。我希望通过这些努力,促进中法文化交流特别是绘画领域的交流。(完)
受访者简介:
陈江洪,知名法籍华裔画家,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1988年入读法国巴黎美院,此后长期在法国工作和生活。他的代表作包括国画作品《钟馗》《幼鹰》《虎王子》等。部分获奖美术作品已经在多个国家出版发行。他的最新传统国画系列绘本《赶集》等作品集也在中国国内陆续出版。自2019年起,他为法国邮政设计生肖邮票,至今已有5个年头。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