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拳教练库鲁(左)与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交流教学经验。 张金川 摄
“再来2个、3个……”在库鲁的口令声中,学员手脚并用,连续击打鞋靶,格斗搏击的声音响彻全馆。
现年42岁的库鲁,7岁开始练拳,2015年获泰拳大师C级证书,2016年后相继获泰拳教练执照B证、A证证书,从事泰拳教学已14年。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拳术,在泰国是一项大众普及、影响力很广的运动。”库鲁告诉中新社记者,在泰国,他曾有自己的拳馆;拳馆关闭后,他去过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教授泰拳。
库鲁此次来到漳州已有两个月,现为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唯一一位“洋教头”。刚开始时,他只会讲英语,与教练、学员交流要通过龙溪搏击俱乐部负责人阮沈滨来翻译;现在,他也能讲些简单的中文了。
“学员们通过他的动作示范,都能领会他的教学要领。”阮沈滨调侃道,别看库鲁教学时有点“鬼哭狼嚎”,但氛围非常好,学员的力量能被他激发。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据阮沈滨介绍,新冠疫情发生前,当地练习泰拳的人不少,高峰时俱乐部有700多名学员,先后有6个泰国教练及俄罗斯、乌克兰教练来执教;受新冠疫情影响,那些“洋教头”相继离开了。
“疫情前,我基本每一年都来中国教拳。”库鲁自称“很爱往中国跑”,但此次来漳州执教,是他第一次来福建,也是疫情发生后首次来中国。他希望今年开始泰拳培训和交流能够更频繁。
六年前首次踏上中国后,库鲁曾在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吉林、贵州等多地执教。“到中国后,我很惊讶,中国人很多人喜欢泰拳。”
泰拳教练库鲁(右)和学员实战对打,现场十分火爆。 张金川 摄泰拳主要运用人体的双拳、双腿、双肘、双膝这四肢八体来进行攻击,具有较强的杀伤力,被称为“八臂拳术”“八条腿的运动”。在库鲁看来,泰拳动作简单、上手快,普通人练习泰拳,既能习得一技之长,用作个人防身,又能减肥和强身健体。
在龙溪搏击俱乐部的同事眼中,库鲁是个“吃货”,也是中国电影的“铁粉”。
“最喜欢吃烧烤配点小酒,还要加很多辣才够爽。”喜欢重口味的库鲁觉得漳州饮食偏甜,“中国啤酒太淡了,喝起来像水;白酒又太辣了,喝不下去。”
除了酷爱吃烧烤,库鲁在中国最开心的是可以看很多中国电影。聊起电影,库鲁两眼放光,兴致颇高,“我也是通过中国电影了解中国文化,爱上中国文化的。”
库鲁(右)带领学员学泰拳。 张金川 摄库鲁七八岁就开始爱看中国电影。他说,最喜欢的电影有刘德华、吴倩莲主演的《天若有情》,成龙主演的《醉拳》等;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有王祖贤、黎明、周星驰等。
春节临近,漳州市区张灯结彩,街上挂起了红灯笼、中国结、福字,让库鲁感受到浓浓的中国年味。他说,中国人很喜欢红色,红色在泰国代表了“lucky”(幸运),他也很喜欢红色。
“泰国新年是‘宋干节’(也称‘泼水节’),有3天假期,而中国农历新年假期长达7天,同事们打算带我去串门、唱歌,还有吃我最爱吃的烧烤。”留在漳州过年的库鲁,对他的第一个“中国年”充满期待,“我要吃遍中国美食、看遍中国电影。”(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