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
资料图:12月22日,北京市东三环路上车流密集。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2323万辆。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1年增加2129万辆,增长5.39%。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478万辆。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占机动车总量76.59%,比2021年增加1752万辆,增长5.81%。全国新注册登记汽车2323万辆。摩托车保有量达8072万辆,占机动车总量19.38%,比2021年增加513万辆,增长6.79%。全国新注册登记摩托车1130万辆。
全国84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全国有8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5个城市,39个城市超200万辆,21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上海超过500万辆,苏州、郑州、西安、武汉超过400万辆,深圳、东莞、天津、杭州、青岛、广州、佛山、宁波、石家庄、临沂、长沙、济南、南京等13个城市超过300万辆。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全年新注册登记535万辆。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1年增加526万辆,增长67.13%。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045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9.78%。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3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23.05%,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辆,增长81.48%。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8年的107万辆到2022年的53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
汽车转让登记数量持续增长,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截至2022年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3027万笔。其中,汽车转移登记业务2869万笔,占94.80%。近五年二手汽车转让登记与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数量的比例由0.77上升至1.24,超过汽车新车注册登记量。2022年,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推出系列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改革新措施,全面实行经销二手车“单独签注、核发临牌”,异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的二手小客车310万辆,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02亿人,44万人取得C6准驾车型。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占驾驶人总数92.54%。2022年,全国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目前已取得C6准驾车型驾驶人数量达44万人,更好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网上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9616万次。2022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推行补换领牌证等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全国网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发放临时号牌等业务9616万次,与2021年增加466万次,增长5.09%。
国家发改委:中国有效稳定能源价格 与欧美国家形成鲜明对比******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王恩博)受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攀升。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12日在北京表示,中国一系列改革调控监管措施有效稳定了能源价格,为稳增长、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与欧美国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形成鲜明对比。 周伴学在当天国家发改委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如是说。他举例称,2022年中国居民电价、气价均保持稳定,欧美国家则明显攀升,美国、欧元区2022年1月至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12.9%和36.3%,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26.6%和56.5%。 周伴学直言,2022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多个国家遭遇能源危机;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国际冲击叠加极端天气频发,能源保供稳价面临较大风险挑战。国家发改委在持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基础上,创新机制、稳定预期、加强监管“三箭齐发”,以煤炭为锚着力保持能源价格总体稳定。 2022年1月至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约27%和38%,而中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美欧。 以创新机制为例,周伴学表示,官方立足以煤为主的中国基本国情,坚持系统观念,煤价改革、电价改革“双管齐下”,以机制创新支撑能源保供稳价。相关改革措施实现了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有效稳住了煤价,进而实现稳电价、稳用能成本。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通过“打明牌、定边界”方式,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和预期引导,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对相关煤炭生产贸易企业、资讯机构开展约谈提醒,及时纠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炒作等行为。建立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制度,开展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对煤炭价格涉嫌超出合理区间线索开展拉网式调查、聚焦式核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