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黑龙江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起******
本报10日讯(刘雪晴记者米娜)去年,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万余起;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5.7%,现行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3.3%;破获30年以上命案积案、抓获30年以上命案逃犯,均排名全国前列;“八类案件”破案率达到99.9%,创历史新高;立电信诈骗案件数同比下降20.3%;全省道路交通“四项指标”同比全部下降……这是记者10日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去年,龙江公安聚焦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加力推进“八个振兴”,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稳经济增长、促安全发展十五项措施,制发《全省公安机关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十项要求》,不断提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质效,全力以赴为龙江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去年,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两次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全省30个集体和48名个人获得表彰,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等一批先锋典型模范,龙江公安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